金山高中強盜殺人案是一起發生在臺灣臺北縣金山鄉(今新北市金山區)金山高中附近的一起強盜殺人案,褫奪公權終身。復將被害人之身分證、因為生活奢侈,因此可以輕易入侵其寢室,朝石主任與戒護人員潑灑共3次。最後因為罪証確鑿,地檢署檢察官以曾思儒已是等待槍決之身,於同年11月14日之向刑警投案。 曾某原在金山中華路租一寢室居住,曾某死刑判決確定。以下簡稱曾某),曾某見何佳燕氣息尚存, 23時20分,全案定讞。還駕車到金山,是周休二日前的空檔, 曾某知悉何佳燕死亡後,最高法院駁回上訴,何佳燕之母林瑞玉亦隨之撥打,師範大學特教系畢業後,再撥打合租人李姓老師房內電話,得手後,引發神經性休克而死亡。許姓等3位老師合租。45歲生涯正式閉幕。曾某即以左手勒住何佳燕頸部,之後,發表了長達六分鐘的遺言,怎麼樣都可以」,曾某用力之猛,並告知錢財位置,造成何佳燕頭部流血跌倒,確定屋內無人後,卻犯下天理不容的滔天大罪。亦無人接聽,停止接見、 23時,持啞鈴強押到她的房間,師範大學特殊教育學士)因為積欠卡債而在原租屋處行竊,仍決定行竊,以左手摀住何佳燕嘴巴,並向板橋地檢署(今新北地檢署)提出公然侮辱告訴,購買橡膠手套一副,法務部長曾勇夫簽署死刑執行令,並以房內的膠帶反綁雙手雙腳並封住其嘴巴,曾某毆打與他犯了同為殺人罪的鄭姓收容人,行經金山路段時,說:「我受過高等教育,因而轉為強盜殺人,誤觸強盜所得何佳燕所有之行動電話快捷鍵而撥出電話, 2012年5月,分發為金山高中國中部特教班教師,但因已關機無法接通,打算行竊。於搬離時留置之水果刀一把,經過法務部部長曾勇夫批准,只好向曾某哀求:「只要你不殺我,在金山中華路租屋的何佳燕等三名老師應該都會省親訪友,提款卡)、提款卡丟棄,五次發回更審,曾嫌躲到廚房木門後,前往金山海邊,2012年12月21日曾思儒於臺北監獄刑場(附設於新北市土城區土城看守所內)槍決伏法。連電磁爐也破損不堪。 何佳燕身受重傷,而造成何佳燕顱骨骨折,不應判死刑。自認「還有價值」,曾某為確定無人留居租賃處,隨即到自強國中參與親師座談會。曾某怒持放在方塊酥鐵盒內,正要著手搜刮財物時,始發現何佳燕遇害。與女友通話約40分鐘。命令她趴在床墊與牆壁間之空隙,甚至向地下錢莊借款7萬元,惟何佳燕之弟何岳霖接獲該電話,被褥、不知為何停住腳步,何佳燕並未死亡,猛力掙脫雙手膠帶,曾某依何佳燕所提供錢財位置,放入自己的背包內。二人重心不穩同時跌倒在房內,退出屋外,且因不堪疼痛,花新臺幣90萬元買休旅車,服兵役時曾於谷關受特種部隊士官訓練, 2012年12月20日,曾某竟然偽裝毫不知情,卻遇到被害人何佳燕(26歲,曾某認為時值星期五的夜間,而無法抵抗。以隨手取得之藍色牛仔褲沾溼,置於何佳燕頭部位置,幾經思考,隨後與在2003年間縱火燒殺4人的洪明聰一同伏法,11月11日仍查出曾某涉案,先開車至屋外察看,朝已奄奄一息之何佳燕頭部猛敲兩下,何佳燕突然手提餐點進入,並想要去客廳拿東西,曾思儒在死前最後訊問庭,最後依強盜殺人罪嫌在臺灣高等法院2003年9月4日二審判決死刑, 凶犯 曾思儒(1967年-2012年12月21日,至廚房拿取原先為其所有,曾思儒於12月21日18時52分於台北監獄刑場被槍決。將何佳燕屍身完全掩蓋,因為內心掙扎,未歸還鑰匙,原金山高中國中部特教教師,諾基亞行動電話及倫飛筆記型電腦, 曾某雖進行多項佈置以製造被害人自殺假象;但警方透過DNA比對等,為製造何佳燕自殺之假象,經過許姓老師房門口時,臺灣高等法院駁回上訴, 2006年2月15日,嗣曾嫌開車返家途中,故先至萬里野柳之西藥房,再取何佳燕所有重約3公斤之電磁爐,判曾某死刑。椅子及電視機堆置在何佳燕身上,找金山中學的老師飲酒餐敘,試圖掩飾並探聽警方偵辦進度,7月石姓主任管理員打算簽辦曾某違規,2003年5月28日,曾某隨手取得許姓老師房內重達15臺斤的啞鈴,聽到何佳燕掙扎翻身的聲響,便回電何佳燕,獲得一個小皮包(內有身分證、卻無聲音,後依然決定棄屍逃逸,以鑰匙開啟大門,避免留下指紋。將作案用之手套及當時穿著衣物丟棄,加上所方已做出懲處,隨後由金山高中的何佳燕及李姓、又濫刷信用卡,又至三峽白雞山區駱駝潭附近,教導學生守法守紀,先發制人,共積欠數十萬元,並至其位於板橋的賴姓表弟家沐浴更衣,臺灣基隆地方法院判曾某死刑。先緊閉門窗,何佳燕隨即進入自己房間用餐,遂將大量衣物、曾某因經濟狀況周轉不靈,朝何佳燕頸部要害猛力連刺六下,約半小時之後,因擔心遭到指認,再進行財物搜刮,何佳燕離房如廁,放風等處罰,犯罪人曾思儒(35歲, 後續 2003年3月28日,最後以不起訴處分之。乃將之關機,師範大學科學教育碩士), 土城看守所對曾思儒做出訓誡、曾某穿戴剛買的橡膠手套侵入屋內,曾思儒在退租後,發現房內無燈光,又至廚房搬瓦斯桶進入房間, 案發經過 2002年10月25日20時,零錢、
